毕业生八大求职“陷阱”揭露,这份“避坑指南”请收好→
现在正值求职季,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向职场,开启人生新篇章。但一些不法分子专挑涉世未深的毕业生求职者进行欺诈,让人不得不防。求职不易,还需警惕,大家努力收获Offer的同时,也要小心“求职陷阱”,避开套路和骗局。求职过程中常见的“坑”主要有哪些呢?
1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变相收取各种名目费用。他们的典型特征是没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相关资质,以冒充或伪造相关资质骗取求职毕业生信息。这些非法职介机构即便提供了岗位信息,往往也是与高校毕业生需求不匹配甚至虚假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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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兼职陷阱
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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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费陷阱
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收取高校毕业生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有些中介机构与不法用人单位合作,先由中介机构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费用,毕业生到该用人单位入职时,不法用人单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上岗或中途辞退。还有些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必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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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借贷陷阱
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作为诱饵,向高校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的工作与原先承诺相差甚远,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又没有实现就业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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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传销陷阱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传销一般以亲友极力推荐的途径传播,基本都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传销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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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同陷阱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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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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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单位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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