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事项说明

1.检查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包括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和讲授、教案、辅导答疑以及作业批改等情况;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实训的组织情况等。

2.检查教学活动安排和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教学文件等的存档情况。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为促进我校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学校把课堂教学检查作为一项例行工作,贯穿每学期教学过程中。本学期的课堂教学检查,采取以系(部)自查为主的方式7进行,要求各系(部)应成立课堂教学检查组,针对本系(部)每位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秩序和教学组织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从本周开始严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时上报教务处。

4.组织召开本部门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要求涵盖所有教师及管理人员。

5.组织召开的学生座谈会。要求兼顾学生的年级和专业,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20人,如果本系部学生人数较多,建议召开两次座谈会。

请在11月25日前将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参加;请各系(部)务必做好两个座谈会的拍照、记录、通讯报道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