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是在院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颁布的有关人事干部、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和实践。制定和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依法行政。 
    2.协助做好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聘任、考核、评优、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的招聘、离职、培养、稳定、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人员的调动、奖惩,协助做好学院高层次专家的服务与管理。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职工的培训、职级评定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办理社会保险等与社保管理的相关工作。 
    7.负责学院人事统计报表,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 
    8.负责学院人事档案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 
    9.配合学院抓好职业道德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0.协助做好学院教职工的计生、户籍管理。 
    11.完成与学校人事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事处介绍

最新通知公告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