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泉纺院人﹝2019﹞4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
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
办学以来,广大教职工潜心教书育人,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为学院发展不懈努力。新时代,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规范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经研究,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优评先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以及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指管理才能、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熟练程度
勤:主要指出勤、责任感、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程度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果及效益
廉:指个人的廉洁自律、节约情况
二、学年度评优评先方法:
1.学院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负责评优评先工作,采取院方与部门考核评优相结合办法,自下而上进行。
组 长:李达轩
副组长:陈 军
成 员:林明亮 郑琦珲卢允花 杨位曙 蔡经镖 封春光 陈惠鑫 韩 静 吴赞敏 颜醒华 魏美香
2.机关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评优评先由党政联席会推荐;
3.教师(含系主任、副主任)评优评先由各系组织推荐;
4.行政人员评优评先所在部门推荐后,再由党政联席会集中审议;
5.辅导员评优评先由团学处组织推荐;
三、学年度评优评先时间安排:
(一)部门推荐评优评先候选人---6月19日—26日
1.各部门可根据岗位职责等制定部门人员的量化指标,合理分配“德、能、勤、绩、廉”分值,考核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兼顾在师德师风建设、招生工作、科研申报、创新创业指导、平安校园建设、人才培养改革、技能竞赛等分值。
(二)学院确定评优评先名单----6月27日-7月5日
四、学年度评优评先候选人名额分配。
1.评优评先要能树立典型模范的感召力;
2.要结合当前学院发展实际情况,考虑教工在师德师风建设、招生参与、指导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平安校园建设、创新创业指导、实践基地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督导学生晚自习、导师、参加企业实践等方面的实绩。
3.评优评先名额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总名额控制在10名内,宁缺勿滥。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服装系10 |
2 |
纺织系5 |
1 |
经管系5 |
1 |
基础部10 |
2 |
教务处6 |
1 |
团学处 辅导员 |
1 |
党政办2 |
1 |
招生办1 |
1 |
中层干部 |
2 |
4.各部门于27日前将评优评先候选人送人事处汇总,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不参与评优、评先:
1.教师、行政人员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
2.教师教学工作量不满的;
3.教学事故或受行政处分的;
4.旷工超过2天(含2天)、事假超过5天(含5天)的、时常迟到的;
5.平安校园、师德师风建设不到位的。
特此通知。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