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
福建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现重申宿舍相关管理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为他人及自身安全着想,严禁高空抛物。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晚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辅导员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楼管及值班辅导员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校外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自律会,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团学处
2015年11月24日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
招生热线:0595-36107666、(传真:0595-86012339)、36107788(省内)
福州:易老师 8370456440 孙老师 18259639025
泉州:黄老师13665991306 李老师 15060955503
莆田:邵老师13559693612
漳州:丁老师 13799069366 厦门:梁老师13720826855
龙岩:李老师 15959384661 宁德:朱老师 18659627871
三明:黄老师 17859893076 南平:张老师 1525999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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