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
附件:8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 年度) |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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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编号 | 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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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院系、班级 | 正常毕业时间 | ||||||||||||
以下内容请高校填写(事关贴息、风险补偿金归集,务必准确填写) | |||||||||||||
是否已报到入学 | |||||||||||||
是否收到贷款资金 | |||||||||||||
是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注:请学校确认收到贷款资金时予以盖章并在盖章处注明“收讫”。 “是否收到贷款资金”请填写实际收到金额;若学生账户发生错误的,请学校将正确的账户填入相应栏,我们将根据学校正确的账户重新划款。 | |||||||||||||
年 月 日 |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或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
校财务部门(签章) | |||||||||||
请借 借款学生于10月30日前将回执按以下地址编码寄回办理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3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