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学生保险 管理办法
一、凡泉州纺织服装学院统招(自考生除外)学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者均作为被保险人(以下称学生)。
二、学生保险由团学处统一组织实施,学生自己登陆易班网站申请。泉州医保中心制卡,发卡。
三、医保卡使用范围为大泉州地区,使用方法为住院前或出院后,用医保卡直接给医院缴费处刷卡。系统会直接结算自付比例,并打印清单。
四、刷卡医院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哪些疾病在医保卡报销范围:住院及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种(见泉州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六、凡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就医的参保患者办理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需完整提供以下材料(适用我院学生在寒暑假在泉州以外地区住院发生的费用):
①IC卡(医保卡);
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⑤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⑥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⑦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⑧代办报销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已办大泉州地区医保卡的学生将不再发卡,原来的医保卡可直接使用。
八、具体细节可查阅《泉州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九、医保卡遗失的同学,须到泉州市医保中心补办,每张收取制卡费30元。泉州市医保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地税大楼。
十、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