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总结交流团的工作,加强团的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奋发进取、全面成长,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选表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目的,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参见附件一。

2、评选时间:该项评选工作须4月14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参评)。

3、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

4、各团支部、团总支应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评选表彰工作做好!

5、各系部认真填写申报表和优团优干汇总表,电子版材料4月14日之前报送团委组织部邮箱779281512@qq.com,联系方式:13107867787,申报表纸质材料盖章后于4月17日之前报送学院团委。


共青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  

评选标准、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准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念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青年之声”工作,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结合团支部实际,积极推进数字共青团工作。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活动,发挥团员青年模范带头作用,在“12.5”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工作要求。以上要求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4.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5.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年之声”等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按团章要求征收团费,并做到按时按量向上级缴纳团费。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合格共青团员。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勇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6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6.组织配合开展“青年之声”工作,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推动数字团建工作,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团的活动。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其中,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8.近三年已获得全国(省、泉州)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不再参选评选。

9.按团章要求做到按时按量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三)、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积极投身新福建建设。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在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2016年参加了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活动;成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分别在“福建志愿行”网站(http://zyz.fjcyl.com或http://www.541205.com)、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6.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团龄在一年以上。

7.2017年4月15日前,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8.按团章要求做到按时按量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限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有受过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学院通报批评以上者。

2)学年内学习成绩在班级50%以下及有补考者。

3)有缺课或班级集体活动缺席3次者。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者。

5)团籍未转到学校或未交团费者。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以团支部为单位,在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基础上,根据评选标准,然后按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选票须超过支部总团员半数),由团支部研究确定,填写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报系部审核后上报院团委,在公示征求意见基础上,由院团委审批下文。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总支根据院团委下发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准和评选细则推荐1—2个支部,最后上报院团委研究审批。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自报材料至院团委研究审批。

3、要求申报先进的个人和集体应实事求是地做好填表工作,如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取消评先资格外,还将通报批评。  

下载链接:文件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