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处工作安排,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认定条件虽略有改变,但仍参照闽教办人〔2013〕54号执行,请符合认定条件教师尽快到党政办申报,以便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闽教办人〔2013〕54号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党政办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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