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11年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安排2011年工作时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