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共课及业务综合培训班》的通知
为推进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完善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经泉州市人事局批准,我院将在5月—6月份期间开展2010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举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共课及业务综合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班人员
参加对象为学院取得助教职称,同时未参加2010年继续教育的教师。
二、参加培训方式与方法
培训工作由学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邀请相关业务专家集中授课、讲座、自学、考试形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月11—12日,以系、部位单位统计报名人数,汇总至人事科,以方便购买教材。
三、培训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培训费用主要由学院承担,不足部分由参加培训人员承担。 个人承担部分在报名时由所在部门收齐后交财务科。
个人承担费用:40元/人(含教材、证书等费)。
四、相关事情
本次培训将作为2010年教师的继续教育送泉州市人事局验证,请各部门做好组织教师的通知报名工作。
人事科
2010年5月10日